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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方式

一、举报范围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工作是网络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负责全国网络举报的部门是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即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12377.cn/)。陕西省网络举报中心是陕西省委网信办组成部门,负责陕西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工作。任何举报者如发现省内互联网平台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都可以通过陕西省网络举报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话、传真、邮箱、信件等渠道进行举报。

二、举报主体

陕西省网络举报中心欢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监督,中心会严格保护举报主体权益,不泄露可能对举报主体产生任何妨害的任何信息。

三、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主要包括

1.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5.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6.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7.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的;

9.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四、举报方式

官网举报:http://www.shaanxijubao.cn

官方微信公号举报:shaanxijubao

邮件举报:shxiwxb@126.com

电话(传真)举报:029-63907150 / 029-63907152

五、举报材料及要件

举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页面链接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等举报要件。 对于重大举报须提交正式公文函件,举报主体提供请求处置函件和举证材料,是举报正式受理的必须过程和准备。对被举报者相关信息进行有效查询、对举报情况进行清晰陈述、对举报处置诉求进行明确说明是举报主体的义务,也是快速有效处置的前提条件。

六、举报协助处置

举报主体在网上成功提交举报信息后,将收到一个查询码,通过查询码,可以确认举报的信息已收到。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将依据相关规定转交省内各地网信部门、相关网站或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研处。

七、注意事项

1.举报主体应根据举报信息所属类别,选择相应类别的举报入口提交举报。若选择类别错误,所提交的举报可能无效。

2.举报主体无需重复提交举报内容,为保障举报主体的合法权益,系统限制恶意重复举报,重复举报将无法举报成功。

3.网络侵权信息举报请通过“侵权类”举报入口提交,举报人须实名举报,同时必须提交请求维权处置函件和详实的举证材料。陕西省网络举报中心受理省内各级政府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互联网侵权举报,举报行为执行者须为政府、企事业单位等组织的责任部门或举报主体本人,并清晰陈述侵权事实、侵权信息页面链接、请求处置诉求等信息,举证材料要尽可能详实、完备。

4.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伪造举报证据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函件要求

标题二号宋体居中,与正文空一格,正文三号仿宋,需阐述清楚举报人\单位情况,举报事由,自主处理过程,举报诉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落款加盖单位公章或本人签字。格式为PDF件(如无法提供,可拍摄高清照片发送原图)或直接传真至029-63907152。

九、举证材料

单位营业执照、举报人身份证件、网页截图、ICP备案号、举办主体名称、法人以及联系方式、自主处置证据(如新闻敲诈、有偿删帖等违法违规行为证据)、其他证明材料。

十、函件举例
十一、侵权类举报附件下载 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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