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14起安全生产举报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涵盖煤矿作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电力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生动诠释了我国推进群防群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的治理逻辑。
过去一段时间,安全生产治理主要依赖行政部门的督导检查与企业的自查自纠,难免出现监管触角覆盖不全、隐患发现处置滞后等问题,直接威胁从业人员及周边群众的切身安全。事实上,一线在岗员工和身处厂区周边、紧临作业现场的基层群众,是感知安全风险最灵敏的安全“探头”。为补齐治理短板,我国在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文件中,设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以此拓宽监督渠道,将安全生产防线向基层一线延伸。
在此次通报的案例中,4起来自社会公众的外部举报线索,分别查实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危化品非法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擅自改动、无证销售烟花爆竹等问题,其中,一起煤矿超员作业线索的举报人,获得16.5万元的高额奖励。其余10起为企业员工内部报告事故隐患案例,来自铁路基建、油田运维等重点产业领域。得益于这些外部举报和内部报告,多起潜在安全事故得以规避。这再次证明,安全生产治理不能仅靠监管部门单打独斗,全民参与、多元共治才能真正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
有奖激励机制,正是调动全民参与安全治理积极性的重要举措。小到数百元的普通隐患上报奖励,大到10余万元的重大违法线索奖励,既是对主动排查风险、上报隐患人员的认可与褒奖,也能在全社会范围内持续普及安全共治理念,有效扭转普通群众“不愿多管闲事”、一线员工发现隐患沉默不报的消极心态,让公众关注身边安全生产隐患成为日常习惯,也让主动履职识别风险、及时上报隐患成为一线员工的行动自觉。
安全生产无小事,隐患排查无止境。持续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细则,畅通群众外部监督与企业内部报告渠道,持续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安全治理氛围,才能让各类风险隐患在萌芽阶段即被及时清除,从源头守住千家万户的平安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