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 的补充规定》意见的公告。据悉,本次政策调整,是对先前市场赠送方式泛滥的约束手段,旨在保障住宅项目的整体品质。同时,《征求意见》也作出了更具适应性的优化,放宽了部分限制,以精准施策满足当前改善型及高端市场的合理需求,支持高品质住宅产品的供给。意见征集时间截止到2025年9月15日。
自当日该征求意见公告正式挂网后,不少网友针对相关问题展开讨论:“住宅板率将提升至30%?”“赠送面积是否更大了?”成都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进行回应,并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提升住宅阳台等房屋附属空间品质
并非板率提升至30%
《征求意见》提出,在提升房屋附属空间品质方面,阳台、飘窗、入户花园等附属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得超过项目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30%,兼顾居住舒适度与规划合理性;阳台无论封闭与否,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纳入容积率计算,促进建筑立面协调统一。
回溯2024版新规,要求“每套住宅飘窗、阳台及非公共活动空间(含入户花园、空中花园等,不含开敞式电梯前室、外廊等)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该套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的20%”。
对比可见,补充规定的核心并非将板率从20%提升至30%,而是首次将开敞式电梯前室、外廊、空腔、镂空、花池等此前未纳入统计的空间纳入板率计算范畴,这一调整将保持政策的稳定性,确保前后住宅产品不发生重大迭代、减少对存量产品去化的冲击。让附属空间的总面积管控更趋严谨,从源头保障住宅产品的合规性与一致性。
提升住宅建筑外立面、屋顶品质
封闭阳台半赠 多项公共设施不计容
在住宅建筑立面品质提升方面,《征求意见》明确封闭的阳台按一半面积计入容积率。统一封窗的新项目既能通过规整的立面提升城市风貌、保障居住安全,又能有效平衡建筑美观与居住实用性。
屋顶设计上,鼓励采用坡屋顶形式,起坡高度≤0.6米、坡度≤35°且屋脊净高≤4.8米的部分不纳入容积率,同时支持光伏设施与坡屋面一体化设计,隐藏设施设备以规避违章搭建空间,优化城市“第五立面”景观。
支持住宅小区设置开敞式风雨连廊,鼓励在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前提下,将小区出入口、楼栋出入口、单元出入口、全民健身场所等公共空间通过风雨连廊连接,且该类连廊不纳入容积率与建筑密度计算。同时明确,不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1.5%的门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共有配套用房,不纳入容积率计算,为小区配套“腾挪空间”。
鼓励小区出入厅、首层架空等
空间植入便民服务
每户不低于0.5个电动自车位
为打通服务“最后一百米”,《征求意见》鼓励利用小区出入口门厅、首层架空等空间,植入终身教育、为老服务、体育健身等便民功能。针对垃圾用房、配电房等设施,鼓励地下设置以减弱视觉影响,地面设置时需按标准采取邻避措施,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在优化出行与生活便利度方面,规定住宅小区出入口需实现与城市慢行系统、交通站点的顺畅衔接,突出“人车分流、泊车有序”,并鼓励集成智能快递柜、物业服务、休闲交流等功能,打造“一站式、集成化”的家门口服务体系。电动自行车停放难题也被纳入《征求意见》解决范畴。新建住宅项目需按不低于0.5车位/户的标准配建电动自行车位,车位尺寸明确为长≥2米、宽≥0.8米,供电承载能力不足等特殊区域可经论证后适度调整;非机动车停车场(库)需优化流线设计实现“人车分行”,开敞式停车棚(库)不纳入容积率计算,规范停放秩序的同时保障居民安全。此外,《征求意见》明确了适用范围与时间节点:
适用于成都“12+1”区域(含高新区、锦江区等13个城区)及7个按城市标准管理的镇区,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等可参照执行;
2025年施行后,取得规划条件的住宅项目需按《征求意见稿》执行,已拿地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可按相关通知适用《征求意见稿》,单个地块原则上不得混用不同版本技术规定,确需调整需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