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的创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最新形态,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强烈的人民性、突出的实践性。
举旗帜定方向,具有鲜明的政治性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要办好,最关键的还是政治方向要正确,政治保证要坚强有力,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正确认识把握党和法治的关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立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最根本保证,具有鲜明的政治性。
在政治方向上,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人民历经艰难险阻、不断试错后的经验总结,是历史的结论、现实的必然和人民的选择,是新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唯一正确道路。全面依法治国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道路。在此过程中,我们要学习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能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在政治保证上,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的最大区别。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一方面,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面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全面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把党的领导具体落实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各环节。
尊规律重系统,具有严密的科学性
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的法治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规律性认识,经过长期发展而形成一个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理论体系,具有严密的科学性。
习近平法治思想遵循守正创新的科学精神,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深刻揭示了法律的本质和法治的规律。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基础性、主导性作用,“法律是什么?最形象的说法就是准绳。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这就是法治。”准绳是一种用来确保物体的平直和准确的测量工具,以准绳比拟法律、法治,意味着在处理问题时必须以法律为标准,确保处理结果公平正义。法治规律是法治生成、运行、发展和变迁的客观规律,集中体现法治与经济社会的内在联系。遵循法治规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要求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各个环节都需要尊重客观规律,按照法治规律办事,以此确保法律、法治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历史和现实、联结国际和国内、结合理论和实际,遵循整体协同的系统观念和系统思维,科学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如何建设法治中国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十一个坚持”承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分别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六个方面谋篇布局,集中体现了法治的各个子系统之间系统集成、协同作用。不仅“十一个坚持”结构完整、环环相扣,每个“坚持”内部同样严谨缜密、自成一体,不论是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还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及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等,都注重内部的逻辑自洽和有机衔接,有效避免诸多法治元素各自为政或碎片化。
思民心护民生,具有强烈的人民性
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抱持以人民为中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