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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法治防护网守好“救命钱”

前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集中曝光各类高发、新型骗保违法犯罪行为,再次释放出对欺诈骗保行为零容忍、严打击、全链条惩治的信号。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是我国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石,也是减轻城乡居民就医负担、维护民生底线、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础。医保基金能否安全健康运行,不仅关系亿万群众的切身利益,关涉医疗卫生行业有序发展,还关乎社会稳定与民生保障大局。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国现已建成世界上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医保便民惠民利民效能持续释放,但医保基金监管风险隐患也不断凸显,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屡禁不止,严重侵蚀公共民生资源。从这个意义上说,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不仅是一个经济命题,更是一个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治理能力的重大法治命题。

从司法实践考察,当前医保骗保行为呈现主体多元、手段隐蔽、链条化运作甚至跨地域等特征,这对监管治理提出严峻挑战。概括而言,欺诈骗保主要包括四大类型:一是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伪造病历、虚开药品、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套取医保基金,如此次发布的“李某霆等人诈骗案”“弋某斌等人诈骗案”;二是从业人员协同骗保,少数医师、药师利用执业便利违规开具处方、虚开诊疗记录,协助职业骗保人套取基金,如“柴某竹等人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案”;三是定点药店违规骗保,部分药店违规刷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空刷结算、串换药品耗材,滋生“回流药”黑色产业链;四是参保人个人骗保,部分群众虚构就医事实、重复报销票据、转借医保凭证,甚至参与职业骗保团伙牟利。

医保领域中的欺诈骗保行为,绝非普通的民事违法行为,它不仅侵蚀公共利益,而且破坏法治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需要纳入行政规制和刑事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宏观层面上,医保基金属于法定公共专项基金,欺诈骗保本质是骗取和侵占公共财产,损害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弱化社会保障的兜底功能,若放任蔓延,必将严重动摇医保制度运行根基。在微观层面上,欺诈骗保行为直接造成医保基金流失,挤占有限的医疗保障资源,导致真正患病群众的权益受损。在行业层面,虚假诊疗、违规开票等乱象扰乱正常医疗执业秩序,败坏医疗卫生行业风气,动摇医患信任基础。

法治是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管、长效化治理的关键支撑。回顾过去,我国医保基金监管的法治体系建设经历了从粗疏到细密、从分散到统一的历史演进。我国先后颁布了社会保险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今年8月28日通过的医疗保障法,是我国医保领域的一部基础性、统领性法律,首次以专门法律形式系统构建了医保基金筹集、使用、监管、追责的全链条制度体系,进一步补齐以往监管规则内容粗疏、层级偏低、处罚力度不足、权责界定模糊等制度短板。自此,我国医保监管初步形成了“行政监管+司法惩治+行业自律”的立体化框架。

具体而言,在行政层面,医保行政部门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落实日常稽核、飞行检查与动态核查制度;在司法层面,公检法机关畅通行刑衔接机制,对诈骗医保基金行为精准定罪、从严追责;在制度层面,明确医疗机构、医药企业、从业人员、参保人等各方主体的法定权责,细化违法处罚标准,实现从轻微违规到刑事犯罪的梯度化追责,让医保基金监管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精准化新阶段。

医保惠民无小事,基金安全大于天。两部门此次联合发布典型案例既是法治警示,也是治理指引,清晰地划定医保领域合规与违法的边界。实践中,要进一步强化多部门协同治理,积极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惩戒的全链条治理体系,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违法犯罪,彻底斩断利益链条、清除行业乱象,以坚实法治力量守护好亿万群众的“救命钱”,不断筑牢民生保障的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