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思想价值观念和行动原则在岗位工作中的系统性体现,直接检验着党员干部的党性与人民性、先进性与纯洁性。深刻理解“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丰富内涵与实践要求,针对少数干部存在重显绩轻潜绩、重短期轻长远、重包装轻实效的功利化倾向,聚焦那些表面上看是方法问题、根子却出在政绩观的错误思想和行为,以锻造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厚植人民至上的赤子情怀、练就攻坚克难的过硬本领、严守纪律规矩的责任底线,不断筑牢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是确保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前提。
锻造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对党忠诚,是中国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格,是党性最基本的要求。这种政治品格,要求党员干部以自觉地维护和服从来定位自身与党组织的关系,以坦荡的诚恳与稳健来传递党组织的目标,以主动地执行和捍卫来践履党组织的决定。对党忠诚,要求党员干部能够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能够坚定理想信念,做到知行合一、矢志奋斗;能够坚守使命责任,做到持之以恒、担当作为。对党忠诚,是党员干部政治信仰、政治理想、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的集中体现,也是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品格上全方位的政治检验,服从党的领导、听从党的指挥、遵守党的纪律、拥护党的决定,是对党忠诚这一政治品格的核心要求。在中国共产党百余年的奋斗历程中,正是广大党员干部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忠诚,才使我们具备了坚定的信仰、信念和信心;正是广大党员干部矢志不渝的使命担当,才使我们历经艰难险阻依旧百折不挠。对党忠诚,是刻画在广大党员干部思想深处的价值定力,是不管风吹浪打都始终如一和坚定不移;对党忠诚,是在广大党员干部实践行动中的示范引领,是能够经得起各种外部环境考验的履职尽责。
以锻造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来筑牢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就是要求党员干部不断形成思想自觉与行动自律,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对党员干部而言,对待职业与事业的姿态理应高度统一于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之中,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职业是对党忠诚的逻辑起点,无私奉献于党和国家的事业则是对党忠诚的价值旨归。岗位工作和国家事业的发展难免遭遇困难与挫折,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与冲突,能否在利益面前摆正位置,能否在困难面前摆正态度,能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在必要的时候牺牲小我成就大我,既是对正确政绩观的考验,更是对政治品格的检阅。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就是以忠诚于党和国家事业的政治要求,来彰显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的政治本色,从而激发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
厚植人民至上的赤子情怀
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并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遵循。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统一在党的宗旨、信念、奋斗目标所体现的鲜明的人民性中,统一在党员干部的岗位观、政绩观中。“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这是百年大党永葆生机活力、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的密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正确处理与人民关系、坚守人民立场的思想基石。共产党人的政绩观,就是要在充分体现人民群众利益的同时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以人民利益为己任、以人民至上为价值向度,是共产党人构筑正确政绩观的勇气和底气。
坚持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根本标志。纵观中国共产党百余年奋斗征程,在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各个时期,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所在。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以人民为中心”,厚植人民情怀、站稳人民立场,是我们党凝聚推动民族复兴磅礴力量的思想根基。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进程中,从我们党百余年征程所得出的历史经验出发,坚持人民至上,把厚植人民情怀与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密切结合起来、把为人民谋幸福和为民族谋复兴密切结合起来,把人民立场贯穿观念建构、政策制定、行动落实的各个环节,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理应成为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着眼点和着力点。
练就攻坚克难的过硬本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过程中,还须回答好“怎样出政绩”的问题。自觉练就过硬本领,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根本遵循和价值导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提出了党员干部全面增强“八种本领”和提升“七种能力”的要求,既从宏观上提出党员干部增强执政本领的总体要求,也从解决具体问题的角度提出党员干部的努力方向。本领高强、能力卓越,是党领导人口规模巨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坚实底气和成事之基,也是广大党员干部带领人民群众战胜前行路上一切艰难困苦的立身之本、履职之要。面对强国建设征程中可能出现的一系列复杂问题,时刻心存本领恐慌、勇于直面能力危机,是党员干部必须树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而艰巨的事业,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面对新技术的突飞猛进,面对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无论是破解改革发展难题还是应对各种风险挑战,都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建构起直面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本领观与能力观,由此筑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新的历史条件下,“新本领恐慌”已经成为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认识和积极应对的时代性问题,知识储备和思维方式的老化等情形的出现,表明旧的模式已经难以应对新的考验。在新兴技术不断进入生产和生活实践的各个领域,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涌现的背景下,党员干部既要正视既有本领与能力短板,也要勇于储备向新质新域发起进攻的信心与决心。在履职过程中,善于破解新题旧解之窘境,既不因新知识和新技能储备不足而导致决策制定中出现偏差,也不因惯用传统方法解决新型问题而陷入错失发展机遇之困局,更不因本领和能力发展的不充分而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主动迎接本领与能力领域的挑战,激发向新向上的学习动力和昂扬斗志,才能塑造经得起检验的正确政绩观。
严守纪律规矩的责任底线
“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创造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业绩。”严守纪律规矩是党员干部的责任底线,也是政绩的底色。纪律规矩是党员干部为人处世的根本准绳,也是衡量党性修养和工作作风的重要标尺。守纪律、讲规矩,对纪律和规矩怀有敬畏之心,是党员干部应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党的历史上,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再到“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严明纪律规矩始终是我们党管好队伍、建党建国、治国理政的重要法宝。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以严明政治纪律为引领、以严肃组织纪律为保障,我们党逐步建立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形成了以党章为基准判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表现的要则、以依纪依法严惩违纪问题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向全党和全社会表明严肃追究、严厉惩处违纪违规绝不是空谈,从而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党员干部只有把严守纪律规矩作为终身课题,才能更好地压实岗位工作的责任底线,在忠诚干净担当中履职尽责。
严守纪律规矩的责任底线,把清正廉洁的使命扛在肩上,需要党员干部在不断实践中淬炼意志品质、铸就骨气勇气、加强自省自律,扎实履职、干净干事、一身正气、勇往直前,坚定勇于同一切不正之风作斗争的坚强决心,以清正廉洁为政绩托底、以严守底线为履职压舱。我们的事业越是向前发展,要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是层出不穷,所面临的社会矛盾和利益关系就越是复杂,这需要党员干部摒弃私心杂念,不断涵养“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根基、强化服务大局的责任担当。在实际工作中,严守纪律规矩与增强责任意识是内在统一的,纪律和规矩既划定了责任的边界,也催生着责任的动力;严明的纪律规矩既是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制度保障与衡量尺度,也能促进党员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党员干部履职的过程和结果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人民的评判,就必须把严守纪律规矩的责任要求内化为思想和行动的自觉,以清廉守牢底线、以作风引领生态,在知行合一中不断创造出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政绩,以正确的政绩观奋力书写民族复兴伟业新的篇章。
对党忠诚、人民情怀、实干精神、纪律意识,从政治上、思想上、能力上、作风上明确了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素养要求,其核心是心有所向、情有所托、力有所及、行有所止,也提出了多维度考量筑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问题。我们要结合学习教育要求,对照现实中存在的错误政绩观案例,深入剖析其思想根源,推动党员干部进一步把准思想坐标和行动导向,把正确的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推动各项事业稳健前行的精神动力与行动指南,凝聚起把思想根基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动能,从而持续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作者系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员。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专项一般项目“新时代新征程我国文化建设的历史方位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24JZDZ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