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我国第16个全民禁毒宣传月。近期,国家禁毒办发布了《2025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及2025年公安禁毒部门打击毒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从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到禁毒工作的突出成效,同时也能看到当前毒品滥用的结构性变化。
这种变化主要表现为:传统毒品、麻精药品滥用人数持续下降,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增势明显且呈现低龄化特点。事实上,从近年的毒情形势报告已能看到这一趋势。我国始终坚持厉行禁毒、对毒品“零容忍”的立场,立法上严格规范,执法和司法上严厉打击,但与此同时,不法分子不断变换手法,以各种方式逃避打击,这也是毒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之一。一方面,在供给侧,不法分子不断策划合成新精神活性物质或未列管成瘾性物质,以规避现行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在消费端,不法分子利用处方类麻精药品、兽用麻精药品在法律评价上的交叉模糊进行滥用,给执法和司法适用带来障碍。在这一变化趋势下,由于新型毒品往往披着“合法”外衣、滥用成本相对低廉,防范意识较弱的青少年逐渐成为接触和滥用此类物质的主要群体。
面对这一毒情形势,我国已采取多方面应对措施,并取得了明显成效。首先是立法层面积极作为。通过前瞻性的管制立法,尽可能封堵上游供给渠道。近年来,我国通过对芬太尼类、合成大麻素类等物质实行整类管制,创新管制模式,有效阻断毒品策划合成路径。2024年12月修订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将麻精药品按照药用类与非药用类分类列管,提升了非药用类麻精药品的管制层级,后相关部门又按照这一分类制定了新的管制目录。今年6月,公安部等部门公布了《关于将二氟乙咪酯等1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将非法制造的替来他明纳入目录,终结了利用电子烟滥用该物质法律适用困难的局面。此外,一些地区积极制定地方性法规,如湖南、浙江等地通过出台法规或办法对替来他明、“笑气”等成瘾性有害物质进行临时管控,实现了精准打击和防范,也为未来可能的全国性立法进行了有益探索。
其次是执法和司法层面精准发力。通过解释现有法律规范、细化法律适用标准,形成对毒品违法犯罪的有力震慑。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对涉麻精药品行为作出规定,为合法使用与非法滥用划定基本界限。与此同时,各地执法与司法机关运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制造、买卖、运输、使用危险物质的行政处罚规定,以及刑法中惩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妨害药品监管秩序或市场管理秩序的相关条款,尽可能对涉及未列管成瘾性物质的行为施以违法评价,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此外,广泛开展跨区域和国际刑事司法互助协作,合作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实现从境外毒源端、跨境运输渠道到境内消费终端的全链条打击,最大限度消除毒品供给渠道。
再次是预防教育层面持续深化。从毒品治理规律出发,通过不断更新预防教育手段,宣传麻精药品危害,提高全民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毒品防范意识。近年来,禁毒宣传月多次将主题确定为“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学校、街道、社区全方位开展预防宣教活动,构筑起抵御毒品的第一道防线。
最后是戒毒管理和社会支持体系层面的有力创新。积极推动吸毒人员特别是青少年越轨者开展戒毒治疗、身心复健和回归社会,创新禁毒社会化工作模式,通过社会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逐步提升预防教育和促进社会复归成效,形成有利于吸毒人员改过自新、重返社会的良好社会环境,也从需求端进一步遏制毒品流通。
总体来看,当前毒情形势错综复杂、转型趋势明显,新型毒品呈现的更“中立无害”、更易获得以及法律打击难度更大等特征,也使得青少年更容易成为毒品侵害对象。对此,只有持续强化法治保障,深化社会综合治理,夯实基层基础,积极应对毒情形势的变化,才能为青少年乃至全社会营造清洁无毒的环境,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