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多人将两女子关铁笼游街”视频在网络传播,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不良影响。

经查,何某(男,38岁)为博取流量、吸引眼球、牟取利益,2026年6月22日至24日,纠集龚某某等8人在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公共场所多次摆拍“住狗笼”等低俗场景,并悬挂“偷人的”“偷狗的”字牌,肆意制造网络话题,破坏公序良俗,扰乱网络空间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策划组织者何某予以刑事拘留,对参与者龚某某等8人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为博流量在公共场所摆拍低俗猎奇场景,法律红线不可触碰:
一、多次聚众摆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二、策划组织、情节恶劣、引发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广大自媒体从业者:摒弃低俗炒作,严守公序良俗与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