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网络法治研究所:推动我国网络法治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法与时转则治。面对当前网络空间数字化与全球化的深刻治理变革,必须推动我国网络法治建设迈向更高水平。2026年4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中国网络法治发展报告(2025年)》(以下简称“报告”),全面展现了过去一年我国网络法治建设的战略成果与发展路径。站在“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谋篇的历史交汇点回望,我国网络法治已实现从搭框架、补短板的基础建设阶段到系统性、协同性建设推进的历史性跨越,这一跃升不仅是中国特色网络法治体系自我完善的必然结果,更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网络空间的生动实践,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已逐步从“有法可依”迈向“良法善治”。

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法治的重要论述在网络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意义

为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举旗定向,确立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法治的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中“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根本问题,创造性提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等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为新时代网络法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无论是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基础性法律,还是持续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都始终以此为精神内核和行动指南,确保网络法治建设在开放中固本、在创新中守正,既不僵化封闭,也不迷失方向,始终把维护国家网络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作为核心目标,把保护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对这一根本问题的科学解答,有力推动网络法治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确保我国网络法治建设沿着正确道路行稳致远,为网络强国建设提供坚强有力服务保障。

系统构建网络法治运行一体推进的制度逻辑,引领新时代网络法治建设新格局。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深刻阐明了网络法治各环节相互依存、相互支撑的系统性、整体性与协同性。在立法环节,始终坚持立法先行、系统布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相继出台,科学完备的网络领域基础性法律规范体系全面搭建,从制度源头筑牢网络空间法治根基。在执法环节,持续深化“净网”“护苗”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突出违法犯罪,注重常态化整治与精准化打击有机统一,执法力度、执法规范性与执法公信力显著增强。在司法环节,紧扣数字时代纠纷化解需求,通过制定涉网司法解释、创新设立互联网法院,广泛推广全流程在线诉讼,构建起公正高效权威的网络司法新模式,实现网络纠纷高效化解与司法规则的现代化转型。在守法环节,深入推进网络普法与依法治理相融合,压实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法治意识,培育依法上网、文明用网、自觉守法的网络社会生态。这一贯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链条制度逻辑,充分体现了法治体系建设中规范、实施、监督、保障各子体系的内在贯通,使网络法治从“局部破题”走向“系统集成”,形成法理扎实、程序严密、运转顺畅的有效格局,极大彰显了中国特色网络法治体系的显著制度优势与实践效能。

积极回应数字化与全球化背景下的治理变革,以法治共识筑牢网络安全与发展的共同根基。面对数字化浪潮与全球网络治理深刻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的“四项原则”和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五点主张”,明确指出“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回应了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的时代课题,为我国参与全球互联网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一直以来,我国深度参与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促进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空间国际治理规则,充分彰显了法治在应对新科技革命与全球化挑战中不可替代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这不仅是网络法治建设的中国方案,更是着眼于人类共同未来的中国智慧。

全面把握我国网络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

网络立法体系更加成熟定型,构建网络空间规则之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依法治网作为基础性手段,继续加快制定完善互联网领域法律法规,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报告指出,2025年,我国网络立法实现系统性跃迁,《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完成首次修改,《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办法》出台,算法与内容治理规范持续健全,数据跨境流动与平台竞争行为规制制度密集落地。我国网络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显著增强,覆盖领域从传统网络安全向人工智能新兴领域延伸。经过三十余年的探索积淀,我国网络立法已从填补空白式的“急用先行”步入精耕细作的“成熟定型”阶段。立法技术的科学化水平显著提升,通过“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模式,实现制度供给与数字技术变革的动态适配,为技术创新预留合规空间的同时划定安全边界,制度设计更加精细化,为法律落地执行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制度接口。

网络执法司法更加规范高效,筑牢法治实施之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报告指出,2025年,网络执法生态持续向上向好,数字化智能化推动司法提质增效。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出台。以“清朗”“净网”“剑网”“护苗”等为代表的专项行动与制度建设双轮驱动,聚焦网络暴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网络执法震慑有力。网络司法工作坚持依法惩治与规范创新并举,网络信息技术赋能司法工作持续推动,网络司法为网络空间不断夯实法治定力。过去一年,网络法治实施已从单点突破走向系统集成,执法与司法呈现出协同发力、一体推进的新格局。随着网络法治实施体系的进一步成熟,网络空间治理效能将持续提升,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法治之盾。

网络治理模式更加主动前瞻,塑造全程监管之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治理的前瞻性、精准性、系统性、协同性,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报告显示,过去一年,网络安全、网络信息内容、新技术新应用、数据与市场规则等领域的治理态势均呈现关口前移、制度嵌入、全链贯通的结构性转型特征。网络普法与管网治网加速融合,充分发挥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有效预防网络违法犯罪滋长攀升,网络治理重心正从末端惩治向源头规制转变。这一深刻变革标志着我国网络治理正从被动应对的运动式、应急式治理,主动转向以常态化、制度化、智能化为特征的现代治理新阶段,治理重心不断前移,持续强化主动预防、源头介入与精准施策能力。

网络法治国际交流合作更加开放包容,架设全球治理之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社会治理的基本手段。2025年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十周年。报告指出,涉外网络法律制度方面,我国持续提升立法针对性与适用性,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以及包括我国在内的70多个联合国会员国签署《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等,深度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积极推进涉外网络法治建设。同时,我国积极践行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充分发挥世界互联网大会平台作用,持续推动国际社会在网络空间领域的互信合作。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网络法治论坛聚焦建构人工智能良法善治共识,探求人工智能良法善治的建构路径,彰显共商共建共享理念。过去一年,中国持续以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目标,以人工智能治理等前沿领域为突破,将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理论逻辑转化为规则塑造与务实合作,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法治互鉴、治理对接、合作共赢。

创新引领我国网络法治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健全网络法治制度体系,厚植网络强国法治根基。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我国网络法治的发展虽然已经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但相较于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的飞速发展,当前网络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尚不能完全匹配人民群众的法治期待和实务部门的治理需求,法律规范的相对稳定性与数字社会运行的高度流动性之间仍存在亟待弥合的落差。面向AI智能体等新兴技术规范发展、新型网络暴力治理等新情况新问题,前沿领域的规则空白亟待填补,现有规范的适用边界有待廓清,制度更新的响应周期仍需压缩,立法供给的及时性与精准度仍有提升空间。立足新征程,应以制度迭代的加速度追赶技术变革的快变量,推动网络立法从“回应型”向“引领型”转变,在守正创新中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网络法律体系。唯有以更为成熟定型的制度框架支撑治理实践,以更具前瞻性的规则设计引领技术向善,才能为网络空间法治化提供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筑牢网络空间法治化的制度根基,让法治成为数字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鲜明标识,筑牢网络强国建设的法治根基。

深化网络空间法治赋能,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营造网信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既是网络立法的重要使命,更是网络法治实施的价值归宿。当前,产业界和广大网民对完善网络立法、保障新兴领域发展的期盼依然热切,各地区、各社会群体在新技术新业态发展中的获得感差异折射出制度供给仍有缺口,从制度规范到实践效能的转化链条尚待畅通。展望未来,要以系统思维统筹立法供给与法治实施的双向赋能。一方面,健全促进和保障信息化发展的各层级网络立法,聚焦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网络基础设施、卫星互联网、区块链等攸关企业命脉、关系民生福祉的关键领域,让立法创新与技术进步同频共振;另一方面,构建高效协同的法治实施体系,打通制度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以严格执法树立规则权威,以公正司法定分止争,以全民守法涵养网络生态,让法律规范从文本走向实践、从原则化为效能,以法治的刚性执行护航网信领域科技创新、自立自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网络法治实施举措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网络法治现代化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数字底座,以制度优势激活数字发展动能,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劲而持久的法治力量。

贡献网络法治中国智慧,引领数字文明法治新形态。法者,天下之准绳也。我国网络法治建设既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更是立足中国互联网发展实践、面向人类数字文明未来的理论自觉与制度探索。从全球最大规模网民群体的国情出发,我们以增进人类共同福祉为目标,以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使命牵引,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致力于以中国网络法治实践推动互联网朝着有利于人类文明进步的方向演进,这既是中国的责任担当,也是数字时代的法治命题。面向未来,我们应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参与网络法治国际规则建设,倡导形成广泛听取各方声音、充分尊重各方利益的规则制定机制,推动缩小数字鸿沟,确保全人类平等享有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机遇与红利。我们持续倡导尊重网络主权,尊重各国根据自身国情选择网络法治道路的独特实践,尊重国际社会在网络空间治理中的多元声音,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网络霸权和规则垄断。进一步深化网络执法司法合作,共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领域治理规则的沟通与协调。持续拓展与不同国家、不同地区间的网络法治文化交流互鉴,在文明对话中凝聚共识、在包容共生中维护秩序,为数字文明注入法治“压舱石”,让中国智慧成为引领全球网络空间良法善治的变革力量。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我国“十五五”时期的发展蓝图,网络强国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任务更加繁重,要更加注重发挥网络法治对于网信事业发展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这一新的历史节点上,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更好发挥法治在网络空间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阔步迈向网络强国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