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新时代宪法实践: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建设的根基与导向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建议),是指导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这份重要文献中,“法”字多次出现,从“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到“完善综合性法治评价工作机制”,从“完善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法律法规”到“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法治元素贯穿全文、覆盖全局。这些“法”字,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高度重视,清晰勾勒出“十五五”时期法治建设的整体布局与重点任务,彰显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坚定决心。
这一高频表述的背后,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的明确目标,是将法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的战略部署,更蕴含着以宪法为核心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深层逻辑。新时代法学学科体系建设,必须扎根中国宪法实践,坚守宪法根本地位,才能真正走出一条中国自主的法学发展之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是新时代法学界的重大使命,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法学学科体系建设面临新的时代要求。一方面,要坚决摆脱对西方法学理论的路径依赖,打破西方中心主义话语束缚,立足中国实践构建自主知识体系,增强中国法学的主体性与原创性;另一方面,要坚决避免“就法治论法治”的形而上学误区,跳出纯文本、纯理论研究窠臼,立足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从实践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使法学学科建设与国家发展同频、与人民需求同步。
结合“十五五”规划建议中“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完善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制度机制”的要求,加快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建设,必须牢牢把握新时代宪法实践这一核心根基,坚守宪法人民性本质,强化宪法知识的有效性和有用性,充分发挥宪法在法律体系和法治体系中的核心统领作用,将中国自主的宪法学知识体系牢牢建立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上。
习近平总书记在《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一文中深刻指出:“要结合当代中国宪法制度和宪法实践,加强中国宪法理论研究,提炼标志性概念、原创性观点,加强中国宪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巩固中国宪法理论在我国法治教育中的指导地位。”这一重要论述,立足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全局,深刻阐明了宪法理论研究与“三大体系”建设的内在关系,为加强宪法学研究、推进法学学科体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是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建设的唯一源泉和根本依托。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实践是连接宪法文本与社会现实的桥梁。我国宪法实践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展开,覆盖国家治理各领域各环节,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实践路径与经验成果。从2018年宪法修正案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地位,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化实践;从民法典制定实施彰显宪法精神,到重大风险挑战中宪法原则与应急条款的有效运用;从基层立法联系点畅通民意表达,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维护法治统一,新时代宪法实践不断丰富发展,为法学学科体系建设提供了鲜活素材与深厚理论养分。
坚守宪法核心: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建设的关键路径
加快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建设,首要任务是以宪法学知识体系为核心,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这是发挥宪法根本法作用、完成宪法治国安邦使命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避免法学研究碎片化的关键举措。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统帅,以宪法学为统领构建法学知识体系,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法治统一、理论科学、体系完备。
构建中国自主的宪法学知识体系,必须坚守宪法的人民性本质。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扎根社会生活、回应群众需求的宪法实践,为宪法学注入了鲜活生命力,使宪法从文本规范转化为可感知、可运用的权利保障书。强化宪法知识的有效性和有用性,关键在于立足实践研究真问题、解决真问题,聚焦“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国家安全、科技法治、生态环境、涉外法治等领域的新型宪法问题开展研究,让理论成果真正服务国家治理和人民需求。
推进法学学科体系建设要抓好四个重点:
一是强化宪法学核心引领,推动学科深度融合。将宪法学与党内法规学、监察法学、立法学等有机结合,突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中国特色,在教材编写、课程设置中强化宪法学核心地位,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二是优化学科布局结构,提升体系化科学化水平。立足我国法治实践经验,更新传统学科内涵,加快数字法治、数据法学、生态环境法学等新兴学科发展,推进法学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发挥宪法学引领统摄作用,防止学科壁垒化、碎片化。
三是加强涉外法治研究,提升国际法治话语权。以宪法主权原则为引领,构建中国特色涉外法学知识体系,聚焦涉外法治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中国自主法学知识走向世界,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四是树牢合宪性意识,推动宪法全面实施。将宪法精神贯穿法学研究、教育和实践全过程,强化合宪性审查理论研究,加强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等重大问题研究,以高质量理论成果服务宪法全面实施,维护宪法最高权威。
践行使命担当:推动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是新时代赋予法学界的重大历史使命,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必然要求,更是服务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基础性工程。当前,“十五五”规划建议为法治建设和法学发展指明方向、提供机遇,法学界必须主动担当、积极作为。
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法治自信、宪法自信,立足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坚决防止脱离实际、“就法治论法治”;要始终坚守宪法人民性,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学科建设和理论研究全过程,不断提升法学知识的有效性、有用性,让法治理论真正服务人民、服务国家、服务民族复兴;要充分发挥宪法在法治体系中的核心作用,以宪法学“三大体系”建设引领带动法学整体体系创新发展。
要把加强宪法学研究摆在突出位置,提炼标志性概念、原创性观点,构建系统完备、特色鲜明的宪法学知识体系,巩固宪法理论在法治教育和法学研究中的指导地位,以宪法学高质量发展引领法学体系整体跃升。
要以学术平台为纽带,深化理论研究、推动实践创新,把中国自主的宪法学知识体系牢牢建立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上,让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完善。以学科建设为牵引,培养更多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的法治人才,产出更多高质量学术成果,让法治之光照亮“十五五”发展新征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法学支撑和法治保障。